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fā)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數據二十條”)對外公布,從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方面初步搭建我國數據基礎制度體系提出20條政策舉措。今年10月,國家數據局正式掛牌。公共數據的開放和開發(fā)利用,是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的關鍵突破口。當前,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引起廣泛的關注。
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發(fā)展態(tài)勢
地方層面,不少省市公布了相關數據條例。率先成立數據交易所的上海,將重點領域進一步拓展為“新網絡、新算力、新數據、新設施、新終端”五個方面,其中,在建設數智融合的高質量數據基礎設施方面,提出率先創(chuàng)建國家級數據交易平臺。北京7月初印發(fā)《關于更好發(fā)揮數據要素作用進一步加快發(fā)展數字經濟的實施意見》,提出力爭到2030年,北京市數據要素市場規(guī)模達到2000億元。首先聚焦的就是“率先落實數據產權和收益分配制度”。
近年來,各地方政府、部分行業(yè)主管部門以建立公共數據開放平臺為抓手,積極推進公共數據開放,逐步完善公共數據開發(fā)利用體系。截至2022年10月,我國已上線208個省市公共數據開放平臺。
在機制探索方面,各地方推進探索各具特色的授權運營機制,以釋放公共數據價值為核心,逐步形成了幾類不同的發(fā)展模式:以浙江、安徽、貴州等地為代表的集中1對1模式;以北京市的金融公共數據專區(qū)為代表的行業(yè)1對1模式。
在平臺運營方面,部分地方通過建立統一的地域性公共數據運營平臺探索公共數據產品或服務的應用與流通。一類是公共數據運營服務平臺,例如:貴州省的云上貴州平臺,依托全省資源打造數據產品及服務體系,與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協同推動構建貴州大數據產業(yè)生態(tài)。另一類是兼具公共數據加工與數據交易的綜合服務平臺,例如:海南省的“數據產品超市”,以授權運營的思路搭建集數據歸集、管理、加工、交易為一體的公共數據平臺,將各類型參與主體納入平臺,由應用主體對公共數據進行加工增值后以數據產品的形式開放給市場。
基于開放平臺,各級政府開放大量公共數據集,覆蓋市監(jiān)、工商、交通、生態(tài)、公共設施等多個領域,行業(yè)主管部門也通過建設平臺開放高質量數據。例如,當前司法數據由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下屬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統一推進開發(fā)利用,應用主要集中在為政府及公共部門提供決策支撐、為金融領域產品提供服務依據、為企業(yè)或個人主體提供司法大數據服務等場景。
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發(fā)展特色
從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實踐看,目前主要有集中統一的授權、分行業(yè)集中的數據專區(qū)、多層次分散的授權三種模式:
目前,成都、青島、上海、河南等地紛紛采取集中統一的政府授權運營模式。其中,成都率先組建國資載體開展政府數據授權運營,探索形成了政府數據授權運營的“成都模式”。成都市政府將各部門數據的市場化運營集中在成都市大數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數據使用單位通過與其簽署使用協議和安全協議獲得數據的使用權。
目前,北京等地采取分行業(yè)集中的數據專區(qū)模式。在金融公共數據領域,北京市已經探索出了一種以場景為牽引的、分行業(yè)的數據專區(qū)模式。該模式實施始于2020年9月北京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獲得了北京市政府的授權,開始運營金融公共數據專區(qū)。這標志著我國在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模式上的創(chuàng)新。
在公共數據開放開發(fā)方面,浙江一直走在前列,率先起草了《浙江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對授權程序進行規(guī)定由公共數據主管部門發(fā)布重點領域的授權運營公告,申請單位經過“申請一資格審查一評審”環(huán)節(jié)才能獲得授權,與公共數據主管部門簽訂運營協議。
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成果不斷涌現
截至2023年8月,我國已有 226 個省級和城市的地方政府上線了數據開放平臺。杭州市在公共數據開放平臺上設立了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專區(qū)。同時,在企業(yè)注冊登記、交通運輸與教育領域,杭州市開放了較多的高需求高容量、高質量的數據集,具有較高的利用價值。例如,平臺上的“停車場空閑狀態(tài)(杭州)信息”可以通過接口調用數據,并按分鐘更新。
此外,2023年其他城市在公共數據開放利用和授權運營工作上也出現了不少亮點。濟南市注重公共數據的無歧視獲取,明確提供單位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企業(yè)規(guī)模、注冊地等。深圳市平臺提供“字段搜索”服務,通過智能分析字段信息,使用戶能搜索到含有某一字段的所有數據集。
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資源調動作用逐漸凸顯
隨著數字經濟的迅猛發(fā)展,在推進數據開發(fā)利用、釋放數據價值過程中,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資源調動作用逐漸凸顯。例如,中國氣象局通過中國氣象數據網開放氣象數據,在2023年2月、7月先后發(fā)布兩批《基本氣象數據開放共享目錄》,共包含106項氣象數據產品,在天氣預報、農業(yè)指導、物流運輸等場景發(fā)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政府作為數據要素市場的引領者、參與者和監(jiān)督者在公共數據領域能發(fā)揮出最大的主導作用,從而有望讓公共數據成為數據要素市場培育的關鍵突破口,以公共數據的開發(fā)利用及流通交易為基點,完善數據市場相關規(guī)則建設,推進數據市場繁榮和可持續(xù)發(fā)展。